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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教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》

今日,北京市教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中强调要严肃执纪问责,维护入学秩序。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、培训竞赛成绩、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,严禁以面试、评测、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,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、校园开放日、夏令营等形式提前选拔学生。进一步强化免试就近的要求,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跨学区、跨区招生。

文件要求,各区教委要落实属地主责,加强管理,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和招生的各项工作,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标签: 义务教育阶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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